3月15日,《中国经济周刊》电话联系上了延安市志丹县居民李某,据李介绍,从去年开始,随着油价上涨,偷油、倒卖黑油的现象正在日趋严重。
“偷油最严重的地方是长庆、延长两个油田的散矿。一般一个人每天能偷五六袋原油,每袋原油五十公斤,卖给油贩一般是1元/公斤。”按照李的说法,一个油耗子的月收入至少在七千元以上。
他说,这里的一部分村民甚至用“二蛋车”(改装后的吉普车,当地人将偷油车俗称为“二蛋车”)来直接拉油,一辆“二蛋车”能装2至3吨油,如果卖到就近炼油厂,月收入至少10万元。
“油贩子都开豪华车,奔驰在当地不算什么好车。”李某说。
3月15日,《中国经济周刊》致电长庆油田所在的甘肃省庆阳市委宣传部,有关负责人回答说:“不可能,根本没听说过这样的事”;长庆油田油保部门则表示,此前确实有雇佣的看井人员兼守自盗,私自开井放油,但一经发现就及时处罚了,目前状况良好。
长治久安还需法律护航
中石油、中石化是中央直属的国有大型企业,石油管道跨越多个地域,而税收是向企业登记注册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缴纳,地方能分得的利益不大。相形之下,地方的小炼油厂给地方带来的利益非常明显,因此一些地方政府打击涉油犯罪的积极性并不高。
某石油公司内部人士透露说,某地方政府的一位秘书长在一次酒会上明确表态:“你向谁交税,就叫谁给你维护治安去。不给我们交钱,我们管不了。”
该石油公司人士感叹说,涉油犯罪不仅是经济利益驱动的产物,能源投资体制、行政体制和财税体制等方面的改革,也是不能回避的更深层原因。
除此之外,对于盗油和非法贩油的法律制裁,也存在异议。如对打孔盗油犯罪分子在判刑时就存在量刑争议。一些涉油犯罪的重灾区把打孔盗油犯罪以盗窃罪论,或以罚(款)代刑,或从轻发落,判三缓四等。某石油管道储运公司提供的数据显示,他们曾经做过一份对涉油被捕犯罪嫌疑人的司法惩治落实情况的跟踪调查,结果发现,抓捕人数不少,但被判刑者不多,约近70%的人逍遥法外。
所以,在一些油区,流传一种说法:盗油来钱多,风险也比抢银行和贩毒要小得多。
法律的缺失和执法的懈怠必然导致秩序的混乱。石油这个战略资源一旦控制不力,会对国家的安全带来不可估量的损失和危险。
不过,这种情况正在逐渐得到改善。最高人民法院于2002年出台的《关于对采取破坏性手段盗窃正在使用的油田输油管道中油品的行为如何适用法律的批复》中明确规定:打孔盗油应以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论处,最低的刑期7年,情节严重的判无期徒刑甚至死刑。这将会对打孔盗油犯罪分子形成强大的震慑作用。
专家指出,石油生产秩序的改善和维护,不仅有赖于地方执法部门能够严格按着《批复》要求,严厉打击涉油犯罪,同时,国家也应该尽快出台有关石油、天然气等能源的相关法规,为国家经济血脉的安全正常运转提供法律保障。
现在,由公安部、国土资源部、国资委、环保总局等八部委联手实施的新一轮整治油田生产治安秩序的专项行动即将打响,如何将这些油田蛀虫彻底铲除,维护和保证油田正常的生产秩序和经营环境,成为此次行动的重要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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